质量方针与目标管理程序

1.        目的
為明確本公司質量奮鬥目標與方向,特制定本程序。
2.        範圍
  公司各級制定的質量目標及質量方針。
3.        權責
3.1 質量方針的制定及質量目標的核準頒布:副總經理;
3.2        總体質量目標的擬定:品管部;
3.3        分目標擬定:各部門;
3.4        質量方針與目標的落實執行:各部門。
4.        定義
4.1 質量方針:由公司高層制定的,反映組織在質量管理方面高層的思想以及質量管理工作的奮鬥方向與指南。
4.2 質量目標:為落實質量方針而制定的具体的數值化,階段性的奮鬥目標。
5.        作業內容
5.1 質量方針與目標管理流程圖(見附件一)
5.2 組織最高層,即副總經理在公司質量体系建立時,制定出公司質量方針,以確定公司質量管理的總体方向,在制定方針時應充分考慮以下幾點:
  5.2.1 力求滿足客戶需求;
  5.2.2 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
  5.2.3 結合公司自身及產品特性;
  5.2.4 與公司長遠發展思路相結合。
  5.3 公司方針確立後,應公布方針,各部門組織宣傳、學習、貫徹。
  5.4 每年12月份由品管部擬定公司的質量總体目標,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後,各部門根據總体目標,制定部門分目標,以確保總體目標的順利完成,新訂目標應体現逐步改進之思想,并經副總經理核準後頒布執。
  5.5 質量方針與目標均應依據《內部溝通管理程序》傳達至全体員工 , 以利全体員工參與執行,核準之方針與目標應由        ISO文控中心依《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分發各部門執行。
  5.6 各項目標制定後通過實施,由公司高層及各部門,對其執行效果進行檢討,具体方法依據《內部品質審核管理程序》及《管理審查程序》執行。
  5.7 針對檢討結果,如方針與目標不合理,經過修定至合理後頒布執行。
6.        相關文件
6.1 內部品質審查管理程序
6.2 管理審查程序
6.3 內部溝通管理程序
6.4 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
7.        使用表單